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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小凤不理他,自顾自蘸上颜料,往画布上涂抹:“天太热,就没穿衬衫。”
说着,他活动了一下,稍显宽松的牛仔裤从腰间滑下去一点,露出精致的腰窝,连带着一道巨大又狰狞的伤疤。
常年打架的混混自然能分辨出,这种伤疤应该是肉被活生生刮下来一大片造成的,像一条残忍的腰带,环住青年,却又更添几分野性的艳丽。
混混没有忍住,手指捻住一小撮栗色卷发,哑着声音:“跟了我,我给你买舒服的衣服,你别用那些笔盘头发了,我让我大哥从国外给你带进口发绳。”
语罢,沈小凤正在作画的笔停住了,他放下画笔,藕臂绕到身后,解开了腰上的围裙带。
邀请的意味,不言而喻。
混混的理智一下子被斩断了,突然掐住沈小凤的肩膀,强制性地让他转过身,随后将瘦弱的青年紧紧抱在怀里。
沈小凤面无表情,棉花人一样地任他摆布,过了几秒后,他伸出手,拔出了缠着头发的笔刀。
蓬松的栗色卷发落下,盖住肩头和锁骨,混混拥着沈小凤,贪婪地嗅着他头发上的香味。
“用的什么洗发水,这么香?”混混很是激动,“为了见我,专门洗了澡么?”
“不是。”沈小凤语气淡淡的,用手臂环住混混的脖子,然而双手却握紧了笔刀,对准咽喉的位置,“因为刚杀过人,去去血腥味。”
“可惜今晚要再洗一次,毕竟还得多杀一个你。”
话音未落,混混便闷哼一声,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,就被杀人经验已经丰富过不少的沈小凤割断了动脉。
“呼吸,呼吸,深呼吸——”沈小凤的力气大得吓人,他慢慢托着混混,将其缓缓放在地板上,用沾满血的手摸了摸那张即便快死了都还俊俏的脸,“好孩子,放松。”
“作为保密的奖励,死前就再让你看一眼我有多漂亮。”
随即,黑暗再次降临。
“——咔!”林北恩意犹未尽,连连鼓掌,“这条过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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