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陈林轻笑了一声,机械地再次把录像倒回去重放,态度轻慢,好像这个问题完全不值得回答。
“史回章,”他说,那表情那语气,像是把这三个字稻草似的放在嘴里嚼了嚼,再面带鄙视地“呸”一口吐出去,“他算个什么东西?”
一提起史回章,他那刚刚流失的自信心就又飞奔回来了,这就是比较的力量,因为他觉着如果说自己是力大如牛的超人的话,那史回章就是那个牛。虽然看起来有一样的力量,却完全是不同次元的生物。
蒋岚说:“你看不起他,桂颂和罗晓峰可是唯史哥马首是瞻,李固又是个随波逐流的,你这么明目张胆地跟他对着干,不怕史回章给你下绊子?”
陈林退出视频,把笔记本合上,整理好自己的衣服,看了蒋岚一眼:“你别忘了……”别忘了什么他讳莫如深地没有说出口,只是暗示什么似的,轻轻地在衣领上拍了一下,“还轮不到史回章称大爷。”
蒋岚眼神一凝,看见陈林往外走去,忍不住叫住他:“你干什么去?”
陈林头也不回:“去看看我那双‘筷子’。”
蒋岚一皱眉:“小灰就是小灰,看一眼少一眼,你没事老关注他干什么?”
陈林说:“即使是筷子,偶尔碰上一双好看的雕花筷子,也会让人忍不住在报废之前多欣赏一会,你说呢?”然后他轻轻合上门,走了出去。
此时,雕花筷子苏轻,正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中程未止是个好老师,他觉得这是缘分,正常人谁会去惹疯子呢?哪个忽然间掉进这种地方的,不是泥菩萨过江,惶惶不可终日?像田丰那样实属正常。
程未止不知道这个苏轻是神经特别粗,还是人特别单纯,苏轻也会害怕,也会不知所措,可那都是一会的事,一会功夫过去了,就又该吃吃该睡睡,还企图想办法逃离这恐怖的灰房子。
虽然在程未止看来,他那些所谓“偷偷藏起一堆奶油,往守卫眼睛上糊”或者“偷一个白大褂的全能携带版小电棒”他固执地认为那个会让人跳霹雳的东西是电棒“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地冲出去”,再就是“装病骗麻醉药什么的,趁着下次‘盛宴’的时候,迷倒一个蓝印,抓住他做人质”之类的主意,都又馊又天方夜谭。
却还是会被他那种永远不放弃的精神头感动。
苏轻的想法也很简单,他从没想到过自己会这么死了,也绝对不会这样相信,于是只能坚定地信奉“车到山前必有路”这句话。
他认为程教授是个非常有学问的人,灰房子楼道里有森严的守卫,除了用餐时间到的铃声响,没有人会在楼道里乱窜,平时他们都无所事事地呆在自己的房间里。两个人一个迟来地泛起了人生中第一次求知欲,一个说教癖长时间得不到满足,简直是一拍即合。
苏轻于是忙碌了起来,每天都在和程老师学知识、以及和几只四型斗智斗勇当中度过。他偶尔大获全胜,偶尔挂彩,偶尔研究出新的战术战略,天天都热闹极了。
程未止没有说明他以前是教什么的,可是个非常好的人生导师,他会给苏轻讲很多东西,有具体的逻辑学心理学理论知识,也会漫无边际地谈人,谈古往今来那些事,什么都信手拈来,间或穿插一些他对于蓝印和能量晶的推断。
“能量晶运作的机理是什么呢?我考虑了很久,都没能明白其中的玄妙,直到有一天听到了两个白大褂谈话的只言片语,我才知道所谓的‘情绪传染定律。’”
浩瀚的宇宙中,一片星系的生灭,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。仰望星空,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,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?家国,文明火光,地球,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。星空一瞬,人间千年。虫鸣...
好多牛人说,这本书越后面越精彩,可能前期是因为作者太菜比吧...
《绯梦》作者:糯米甜糕文案大四那一年,周知韵捡到了一只狼狈的小野狗。雨夜里,少年抱着膝盖,蜷缩在路边,眼神凶狠,戾气横生。仿佛她再靠近一步,他就要冲过来将她撕碎似的。龇牙咧嘴的小野狗。不错。周知韵看得有趣。她提溜着小野狗的尾巴,将他带回了自己家。-三年后,周知韵孑然一身回到了这座城市。阴差阳错,她找到了一份很特别的工作...
大唐身受天恩盛宠的万寿公主因疾薨逝,春秋仅仅一十有七。一个小贼悄悄打开阴森地宫,却发现公主是被生生活埋,一张狰狞的魌头面具盖在她的脸上宫闱暗藏杀机,朝堂波谲云诡,江湖风起潮涌……——都跟他俩没太大关系你骑着驴,我牵着绳,以西天取经的阵容,苦苦奔赴东方投奔兄长最烦恼是旅费捉襟见肘,衣食住行一日三餐,每到一地总遇大案,遇到大案就变嫌疑人限定……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本文是以唐代中后期为背景的架空文,故事和人物都没有原型,重传奇冒险,轻悬疑探案...
伟大光明先进的二十一世纪 一个在山里呆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古董 为了重振宗门,借了具肉身,揣着银两和大洋 下山进城了 然后他发现,重振宗门这件事,场地、盖房、装修、人工、社保……桩桩件件,当代创业真的很艰难 钱也不好挣,工也不好打,肚子饿的时候,只能靠吃孤魂野鬼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卫家爹不疼娘不爱的大儿子在失踪数月后被送了回来 突然性情大变,喜怒不定,武力值超标,看谁不爽就打谁,日天日地 孙子也不好好当了,戏也不好好拍了,成天风里雨里搞封建迷信 这怎么了得?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一个大师的致富经,主角日天日地万人迷,锅碗瓢盆孤魂野鬼山珍海味什么都吃,非常奢靡不要脸 本故事纯属虚构,专业知识全是扯淡,神经病风水文,主受...
清境,虽然已经读到博士二年级,其实才二十三岁,看起来就像只软绵绵的干净可爱的小白兔,本来以为仅是一次非常平常的教研室聚会,却在会所里因为见义勇为而得罪了不好惹的大人物冯锡。而冯锡什么样的美色没有见过,却不成想会被傻乎乎的单纯的清境吸引住,从此强取豪夺,用尽手段,只想把他绑在身边!第一章清境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一个乖巧得像只可爱的白兔的大男生,走出门,没人会觉得他是已经读到博二的博士生,只觉得他像个高中生,而且还是个懵懂的低年级高中生,那些从s大附属中学走出来的学生,看着也比他成熟多了。每年进教研室来的师弟师妹们,第一次见他,还以为是在教研室做创新课题的本科生,在得知他是师兄之后,全都跌破眼镜。其实,清境的年龄一点也不大,十五岁多就上了大学,刚进大学时,才一百五十几公分,在一干同学面前,大家还以为他是小学生,这几年在这所学校里成长起来,也总算有一百七十几公分了,虽然面相依然稚嫩,但总算被认为是小学生的时候好多了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