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九读小说网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第1022章 黑色海潮(第1页)

班纳在赛伦城头,连蒙带猜的看了一场高手对决,实在是那个恐怖的白骨恶魔,太嚣张了,居然敢一个人冲到他们这边人群里来。

被打退之后,又突然攻击,对下方的城墙发动了一击超强的斩击,班纳人都已经吓傻了,只知道张大嘴巴,双腿又找不到在哪了,或者说是大脑正在呼喊“死腿快跑!”,但没用。

就在这时候,那个浑身金甲的人类强者估计早就想到这个白骨恶魔不老实,也是一道斩击,在半空之中拦截了恶魔的斩击。

两道斩击凌空爆炸,把那一片雨幕全部推开了,好在那魔法结界还在,抖了几下,把那些冲击波都挡了下来。

班纳又找回了身体的控制权,他悄悄的左顾右盼,发现周围的人都非常淡定,没有他这么一惊一乍的。

那些重甲步兵就算了,个个纹丝不动,那些弓箭手也还算轻松,大部分都在活动肩关节和手指,而魔法师们根本没有在意那突脸的斩击,似乎还在讨论之前水元素游鱼以巧破力拦截火球的技巧。

但班纳确实是被今日的见闻吓到了,他以前走南闯北,自认为是见多识广,但是今天,这个世界展现出他从未接触过的一面。

就这一会的东西,如果他能活下来,把他丢酒馆里,他能吹牛逼吹三天,完全不用掏钱,就能让人请他吃喝。

他倚靠着身后的墙垛,站直了身体,想着也不能太丢面子。

墙头上,那个白骨恶魔发现一金一黑两个人类似乎有合围的意图,马上飞了回去,只留下一阵让人头皮发麻的怪异笑声。

班纳往墙外看去,那黑潮一样的恶魔靠近了,他双拳紧握,浑身肌肉绷紧,他看到了漫山遍野的骨头怪物,四肢着地,像野兽一样冲向自己。

他还真见过这个玩意,做佣兵任务的时候,追查一个屠了自己村子的小亡灵法师,那个没人性的家伙就把自己村子里的坟墓盗挖了,邻居也杀了,就是偷偷搞这种东西,这叫“食尸鬼”。

这玩意比一般的骷髅还厉害一些,他辨认这些家伙有个简单的方式,就看跑起来的动作,如果是双腿直立跑的骨头架子,就是骷髅,实力大概就1阶。

但是四肢着地跑,脑袋更大,满口尖牙的就是“食尸鬼”,平均实力能到2阶。

班纳自认为,他4阶的实力,对付这些东西,只要心里不慌,一个一个的杀,他可以对付一两百都不成问题。

但是就怕这些鬼东西它们一拥而上,一旦被弄伤了,伤口会快速腐化,基本上那些差一点的治疗药剂都不管用,只有那些昂贵的从兰登进口的圣水有奇效。

看到这玩意的数量是一眼望不到头,他就没有应对的勇气了。

原来那些恶魔歇了这些天,是在准备这些东西,估计整个北境的墓地都被掏空了,至于活人,肯定也没了,最多就是血肉被吃完了,骨头全部收集起来。

那茫茫多的食尸鬼蜂拥而来,班纳虽然明知道有一层厉害的魔法结界阻隔,但他就是感觉到一股实质化的邪恶气息正压迫而来,让他无法呼吸。

对方没有命令,没有战旗,就这么冲上来,班纳左顾右盼,似乎是想找人问问,是不是该动手了,这眼看着越来越近了都。

热门小说推荐
深空彼岸

深空彼岸

浩瀚的宇宙中,一片星系的生灭,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。仰望星空,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,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?家国,文明火光,地球,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。星空一瞬,人间千年。虫鸣...

三国第一军神

三国第一军神

好多牛人说,这本书越后面越精彩,可能前期是因为作者太菜比吧...

绯梦

绯梦

《绯梦》作者:糯米甜糕文案大四那一年,周知韵捡到了一只狼狈的小野狗。雨夜里,少年抱着膝盖,蜷缩在路边,眼神凶狠,戾气横生。仿佛她再靠近一步,他就要冲过来将她撕碎似的。龇牙咧嘴的小野狗。不错。周知韵看得有趣。她提溜着小野狗的尾巴,将他带回了自己家。-三年后,周知韵孑然一身回到了这座城市。阴差阳错,她找到了一份很特别的工作...

大唐辟珠记

大唐辟珠记

大唐身受天恩盛宠的万寿公主因疾薨逝,春秋仅仅一十有七。一个小贼悄悄打开阴森地宫,却发现公主是被生生活埋,一张狰狞的魌头面具盖在她的脸上宫闱暗藏杀机,朝堂波谲云诡,江湖风起潮涌……——都跟他俩没太大关系你骑着驴,我牵着绳,以西天取经的阵容,苦苦奔赴东方投奔兄长最烦恼是旅费捉襟见肘,衣食住行一日三餐,每到一地总遇大案,遇到大案就变嫌疑人限定……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本文是以唐代中后期为背景的架空文,故事和人物都没有原型,重传奇冒险,轻悬疑探案...

古董下山

古董下山

伟大光明先进的二十一世纪 一个在山里呆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古董 为了重振宗门,借了具肉身,揣着银两和大洋 下山进城了 然后他发现,重振宗门这件事,场地、盖房、装修、人工、社保……桩桩件件,当代创业真的很艰难 钱也不好挣,工也不好打,肚子饿的时候,只能靠吃孤魂野鬼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卫家爹不疼娘不爱的大儿子在失踪数月后被送了回来 突然性情大变,喜怒不定,武力值超标,看谁不爽就打谁,日天日地 孙子也不好好当了,戏也不好好拍了,成天风里雨里搞封建迷信 这怎么了得?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一个大师的致富经,主角日天日地万人迷,锅碗瓢盆孤魂野鬼山珍海味什么都吃,非常奢靡不要脸 本故事纯属虚构,专业知识全是扯淡,神经病风水文,主受...

强取豪夺(耽美)

强取豪夺(耽美)

清境,虽然已经读到博士二年级,其实才二十三岁,看起来就像只软绵绵的干净可爱的小白兔,本来以为仅是一次非常平常的教研室聚会,却在会所里因为见义勇为而得罪了不好惹的大人物冯锡。而冯锡什么样的美色没有见过,却不成想会被傻乎乎的单纯的清境吸引住,从此强取豪夺,用尽手段,只想把他绑在身边!第一章清境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一个乖巧得像只可爱的白兔的大男生,走出门,没人会觉得他是已经读到博二的博士生,只觉得他像个高中生,而且还是个懵懂的低年级高中生,那些从s大附属中学走出来的学生,看着也比他成熟多了。每年进教研室来的师弟师妹们,第一次见他,还以为是在教研室做创新课题的本科生,在得知他是师兄之后,全都跌破眼镜。其实,清境的年龄一点也不大,十五岁多就上了大学,刚进大学时,才一百五十几公分,在一干同学面前,大家还以为他是小学生,这几年在这所学校里成长起来,也总算有一百七十几公分了,虽然面相依然稚嫩,但总算被认为是小学生的时候好多了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