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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龙镇酒家对面的法国梧桐上,一只毫不起眼的麻雀,正用它那双黑豆般的眼睛,冷冷地注视周边的一切。
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,从王伟民走进酒家,去了地下包间,已经整整过去了两个多小时。
正午的阳光变得愈发毒辣,炙烤着柏油马路,蒸腾起扭曲的空气。
麻雀分身,耐心地等待着。
他就像一个最有经验的猎人,在目标露出破绽之前,绝不会有丝毫的松懈。
王伟民这种角色,他前世见得太多了。典型的官僚投机分子,欺下媚上,贪婪又胆小。这样的人,一旦得势,必然会想尽办法报复那些曾经得罪过他的人。沈凌峰今天跟出来,就是想看看,这条疯狗到底想咬谁,自己也好提前布防,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。
终于,那个让沈凌峰感到有些意外的身影,从酒家那扇朱红大门的台阶上,缓缓走了下来。
那一瞬间,沈凌峰的瞳孔仿佛被看不见的电流狠狠击中,猛地紧缩成了一个危险的针尖!
那是一个约莫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,穿着一套半旧的灰色中山装,面料虽有磨损,却熨烫得极其平整,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,整个人的气质斯文而内敛,像极了机关单位里那种一丝不苟的知识分子干部。
但沈凌峰的注意力,根本不在他的脸上,也不在他的气质上。
他的目光,如同一支最精准的箭,死死地钉在了那人走下台阶的双脚上。
三接头,香槟色皮鞋。
在灿烂得有些刺眼的正午阳光下,那双皮鞋的色泽显得温润而考究。那抹淡淡的、带着旧时代奢华余韵的香槟色,在周围一片灰、蓝、黑的单调色彩背景下,显得如此突兀,又如此的耀眼。
这种精致与低调并存的独特腔调,像一道黑色的闪电,瞬间劈开了沈凌峰的记忆之海,唤醒了仅仅两天前,他在集贤里弄堂外所目睹的那一幕。
那个在乌龟车停下后,匆匆钻进弄堂的背影;那个在陶仁的描述中,袁国华昏迷前看到的最后一抹颜色;那个在自己麻雀分身的追捕下,最终消失在夜色中的身影……
此刻,所有的线索,所有的碎片,都随着这双香槟色皮鞋的出现,严丝合缝地拼接在了一起!
那个模糊的、幽灵般的凶手,与眼前这个文质彬彬的中年男人,在沈凌峰的视野中,缓缓地、清晰地重合了。
就是他!
沈凌峰心念电转,“望气术”瞬间开启!
刹那间,整个世界在他眼中褪去了斑斓的色彩,只剩下黑白灰构成的、最本质的“气”的流动。
中年男人头顶的气息,在沈凌峰的视野中变得无比清晰。
那是一团比寻常人要浑厚许多的白色“生气”,乳白色的光晕氤氲流转,昭示着此人极其强健的体魄和远超常人的旺盛精力。这绝不是一个普通的文职干部所能拥有的生命力。
然而,真正让沈凌峰心头杀意沸腾的,是在那团浑厚的生气之中,夹杂着几缕虽然正在缓慢消散,但依然清晰可辨的、黑红色的“血煞之气”!
那是沾染了他人鲜血,并对他人造成了严重伤害之后,才会留下的气息!
没错,就是他!两天前在集贤里弄堂,将袁国华打成重伤的凶手!
如果不是自己恰好拥有芥子空间,能够用其中的灵气蕴养袁国华受创的身体。
单凭着这个年代的医疗条件,他就算能保住一条命,也十有八九会像医生说的那样,变成一个永远醒不过来的植物人,在病床上静静地躺到生命的终结。
一个美满的家庭,就将因此而彻底破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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